因工作需要,义乌市上溪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、条件及待遇
(一)招聘岗位、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
1. 专职农村工作者1名,年龄30-50周岁,高中及以上学历;
2. 综合岗10名,年龄50周岁以下,高中及以上学历。
(二)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
1.政治素质良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;
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愿意履行用工单位相应的职责义务,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;
3.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(学位)、专业、技能条件;
4.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5.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;
6.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(三)不予招聘报名情形
1.有国(境)外永久居留权、长期居留许可的;
2.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;
3.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;
4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5.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6.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7.与原用人单位有劳动纠纷尚未了结的;
8.在各级公务人员招考、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;
9.曾参与或者支持色情、吸毒、赌博、迷信等活动;
10.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。
(四)岗位待遇
应聘人员录用后,薪酬待遇根据相关制度发放,并按规定缴纳社保,个人应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。
二、招聘程序
根据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通过公开报名、资格审核、考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录用等程序实施,根据岗位要求,考试以面试方式开展。
(一)报名
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。凡符合条件者,可携《义乌市上溪镇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应聘报名表》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,也可将《义乌市上溪镇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应聘报名表》和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。
1.报名时间:
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17:00截止(节假日除外)。
2.网络报名地址:
ywshangxizhaopin@163.com(请将邮件标题及文件名注为“招聘报名+报名岗位+姓名”),报名邮件发送后,请注意查收工作人员的确认回复邮件,若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确认回复邮件的,请重新发送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或电话咨询,未经工作人员邮件确认收到的视为报名不成功。
3.现场报名地址:
上溪镇人民政府三楼316办公室(兴华路17号)。工作日:8:30-11:30,13:30-17:00。
4.咨询电话:
85868792(工作日:8:30-11:30,13:30-17:00)
5.报名所需资料
(1)应聘人员须详实填写《义乌市上溪镇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应聘报名表》;
(2)身份证原件(网络报名请附正反面照片)、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原件及复印件,有效期内的在线学籍验证报告(登录学信网-学历查询-本人查询,无账号的注册后查询),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;
(3)职称证书、技能证书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;
(4)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(网络报名请附电子版);
(5)能体现业务成果、业务水平及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、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
(6)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报名材料除原件外不退回。
(二)资格审核
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经现场和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,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。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,将不再另做通知。
(三)考试
考试以面试方式,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,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。
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,主要测评应试人员专业知识、业务能力、逻辑思维、分析解决问题、语言表达、临场应变能力等。满分100分,合格分60分。面试不合格的,不得列为体检对象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(四)体检
面试结束后,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。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修订后)执行,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。
(五)考察
体检结束后,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: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,不足招聘名额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。考察内容包括政审、学历真伪查验、是否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过往工作经历等方面的表现情况。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。
(六)公示
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,拟录用人员经研究确定后,在上溪风采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。
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录用;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将暂缓录用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。
(七)录用
公示期结束后,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,按制度办理录用手续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试用期满后,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,考核不合格的,予以解聘。
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入职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,不予录用。
三、其他事项说明
1.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上溪风采公众号公布,应聘人员可在发布文章中查询,请及时关注。
2.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、录用资格。
3.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各环节的,视作放弃。
4.用工期间如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解聘情形,可以解除劳动关系。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,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申请人事争议仲裁。
5.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指导与监督,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和制度,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上溪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和解释。